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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教研室 |
乐教研〔2018〕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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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8年乐清市小学生优秀科学探究项目评比 暨“小科学家”评选申报的通知 各小学: 为了贯彻温州市教育局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精神,落实温州市“小科学家”培养计划,激励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科学实践,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经研究,决定举行2018年乐清市小学生优秀科学探究项目评比暨“小科学家”评选申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6年5月以来获得以下荣誉之一的在校小学生可申报参加本次科学探究项目评比: 1.乐清市教研室“小科学家”系列活动获奖者(包括优秀科学记录本评比、网上科学观察日志评比、技术与工程挑战赛、优秀科学探究项目评比,以上评比一项获奖即可)。 2.乐清市科技节比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3.温州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科学竞赛活动获奖者。 4.历届乐清市“小科学家” 提名奖获得者。 科学探究项目一、二等奖获奖者可以申报本次“小科学家”评选。 二、评选项目 2016年以来,学生在科学探究学习中产生的个人优秀创新项目成果(小发明、小论文及其他优秀探究项目等)均可参加科学探究项目评比,每位学生限报一项作品,多人合作项目(限3人)按项目贡献情况排序署名,评比结果按署名顺序赋分,权重分别为0.8、0.6、0.4,计入“小科学家”量分项目中。 已在乐清市级及以上获奖的项目也可作为资格项目申报“小科学家”,按“小科学家”评选方案要求给予成绩评定计入总分,但不再参加探究项目奖次评定(已获奖的项目请务必在申报表中给予注明,否则将取消参评资格),该获奖不重复加分。 三、评审原则 1.真实性:探究内容必须基于小学生的实际,探究过程必须由学生本人完成,杜绝成人替代、包办行为。 2.科学性:研究过程方法科学,问题分析透彻,所得结论经得起推敲和验证,不损害人类社会的整体、长远的利益。 3.创新性:项目作品必须是个人首创的,在该项目提出之前,没有出现过雷同的研究内容。 4.实用性:成果有一定的社会效应、经济效益、应用意义或推广前景。 四、评选办法 1.初评:乐清市教研室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 2.复试答辩:根据初评情况选出若干项目进行科学素养测试和现场答辩。 3.奖励:本次评比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指导师奖若干名,发给相应证书,并择优推荐为2018年乐清市“小科学家”候选人。 五、报送要求 1、各小学择优推荐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1-2名。温州市“小科学家”基地校及市直属小学各推荐5名,参加乐清市联评后,择优选送温州市级评比。 2.发明类项目需提交作品实物、项目申报确认书、作品介绍纸质稿(一式3份)。 3.小论文及其他优秀家庭实验项目按以下要求提交纸质稿(一式3份),并提交项目申报确认书: (1)封面:标明作品名称、类别、申报人姓名、单位、申报资格、指导师、联系方式、获奖情况(项目是否在已在市级及以上评比中获过奖,获奖等次如何)、参评类别(是否参评本年度“小科学家”)。 (2)摘要:字数一般不能超过200字。 (3)正文:正文具体格式不限,可以包括“研究起因”、“研究过程”、“研究发现与分析”、“研究结果与讨论”四个部分,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用A4纸打印,字号为小四号,行距1.35倍,页边距2.5厘米。 (4)相关附件:展示研究过程真实性、科学性的原始文字材料(如记录册、照片等),控制在10页以内。 (5)参评“小科学家”的学生需提交申报表(见附件3),并附上相关获奖及荣誉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 4.推荐项目由各学校统一选送,作品实物和纸质稿送乐清市教研室黄静影老师处,电子稿发送至554762720@qq.com。收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逾期不予评选。 附件: 1.2018年乐清市小学生优秀科学探究项目评比参评作品汇总表 2.2018年乐清市小学生优秀科学探究项目评比项目申报确认书 3.2018年乐清市 “小科学家”评选(小学)申报表 4.2018年乐清市小学“小科学家”评选活动方案
乐清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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